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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寻访201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2015年10月12日 10:44  点击:[]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将共同举办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团委决定进行校内选拔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12月5日

二、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我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代言”

三、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       端正。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和自主报名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各系在报名阶段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校级寻访“大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登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提交完成后即为网络报名成功。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为主题的文明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山东省学生联合会,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5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网络文明宣言是****!请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截图和链接发送至所在高校团委指定邮箱,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二)校级寻访推荐阶段(11月16日至12月5日)各系要过报名情况,对学生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每系要求重点推荐1到2名候选人,校团委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对系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进行表彰,并择优推介10名候选人参加省级“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系要以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整合资源,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推动开展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各系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3.创新机制,打造品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各系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挖掘内涵,通过举办“自强事迹分享会”、自强之星在线访谈、自强事迹微电影微动漫、组织自强之星(候选人)开展志愿实践活动等各类形式挖掘活动附加价值,加强对大学生自强之星典型事迹的宣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

联系人:王盛楠    联系电话:5668591

菏泽学院2015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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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

事迹简介

(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3000字以内)

系团总支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共青团菏泽学院委员会

二O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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