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 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学院 菏泽市文联 天华产业园
支持:大众网菏泽频道 菏泽电视台 菏泽日报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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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对象
不限年龄、不限性别、不限专业,所有致力于文学爱好及微电影剧本创作的集体和个人均可参加,
2、参赛作品要求
1)主题积极,内容健康,充满正能量。形式新颖,结构清晰,独具创意,着力刻画最美人和事、讴歌人间真善美。
2)微电影剧本类型不限,须为原创。可以青春、创业等为主题。作品时间须在10分钟之内。
3)剧本中须有“天华电商物流产业园”元素。
4)作品应为规范的剧本样式。
5)应当上交电子版的word文档。
3、剧本格式
1)封面页格式:包括剧本名称、编剧姓名、系别、联系电话。
2)首页内容:故事梗概和主要人物简表。
4、作品提交
请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电子版剧本发送到邮箱:15809886@qq.com或ly2258@163.com
【奖项设置】
金奖1名:荣誉证书、奖励现金10000元、凤凰古城五日游(价值2000元)、活动专属礼品一份。银奖2名:荣誉证书、各奖现金5000元、凤凰古城五日游(价值2000元)、活动专属礼品一份。铜奖3名:荣誉证书、各奖现金3000元及精美礼品一份。优秀组织奖:5名:荣誉证书、各奖现金1000元及精美礼品一份。参与奖:10名:荣誉证书、精美礼品一份。
【评选方式】
大赛评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菏泽市作家协会专业文学作家及菏泽学院文传系资深教授组成的评委小组评选出优秀作品。
【获奖名单公布】
在菏泽市各大媒体进行公布,并通知到个人。
【获奖作品颁奖】
由北京电影制片厂资深导演及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学院、菏泽市文联相关领导给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均须是原创的、未被拍摄过的、没有版权争议的,如由此引发的任何侵权事件发生,本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作品内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隐私及其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内容。
3、参赛作品无论发表与否,概不退稿,请参赛者自留原稿。
4、参赛作品一旦提交,即视作授予本组委会将其作品进行拍摄及出书籍在各类平台进行播放与展映的权力。
5、参赛作品一旦获奖,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6、本组委会保留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和改评、追回奖项、奖金及奖品的权力。
7、未尽事项,另行安排。
校团委
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