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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文明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2016年03月25日 16:00  点击:[]

为维护校园文明建设成果,使每个学生都能成为校园文明的建设者、优良学风的营造者和良好校风的维护者,校团委决定开展2016年校园文明主题月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宗旨,倡导新文明、新风尚,对全校学生的各种行为规范进行督查,全面推进学生自我管理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校园文明主题月活动内容

四月:出行文明月

1、注意交通安全,按交通标志线行走;

2、行车时,不并排骑行;

3、自行车不要搭载其他人,不做危险动作,电动车最多载1人;

4、不抢占机动车车道;

5、人行道上不得有自行车、电动车行驶。

五月:交往文明月

1、交往举止文明;

2、自尊自爱;

3、男女同学交往文明;

4、不搂搂抱抱;

5、不做出与大学生身份不符的行为。

六月:举止文明月

1、不攀折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地;

2、不抽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

3、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维护公共秩序,不酒后闹事

4、养成健康端庄的审美观,在公共区域内不浓妆艳抹、不穿着暴露、不穿拖鞋;

5、服装整洁,随身携带一卡通。

十月:语言文明月

1、不说脏话、粗话;

2、不用语言攻击他人;

3、交流和交往语言文明;

4、使用普通话;

5、不大声喧哗。

十一月:课堂文明月

1、尊重老师;

2、不迟到、不早退;

3、上课认真听讲;

4、不玩手机;

5、上课不吃东西。

十二月:餐厅文明月

1、不吸烟;

2、不喝酒;

3、不大声喧哗;

4、买饭时谦逊礼让,注意排队;

5、饭后将餐具送到回收处。

三、检查时间

定期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公布。

四、检查结果处理方式

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不文明行为的同学即现场向其指出错误,并对其不文明行为进行拍照、登记学生信息,设立曝光台,对于不文明行为通过电子屏、微信公共平台等方式进行曝光,并通知所属院系;遇有不服从管理者,及时上报进行相应处理。对于不配合检查、甚至辱骂、殴打检查队员者,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共青团菏泽学院委员会

菏泽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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