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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自荐代表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29日 16:18  点击:[]

关于转发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

自荐代表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市委、市学联,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省学联第十一届委员会今年任期已满,年内将完成换届工
作。按照《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本次大会面向省内高校、中等学校学生分配 10 个自荐代表名额, 将通过网络自由报名产生。现将自荐代表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如下。
   
一、自荐代表资格
   大会自荐代表应是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的在
籍学生,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过硬。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2. 品德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 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模范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没有传播对国家、对社会有害的不良言论和负面行为。

   3. 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学生工作、创新创业、公
益志愿或文体艺术等领域业绩突出,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并具备相应工作能力。

   4. 群众基础好。始终心系同学,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拥护、信任,能够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 履职能力强。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 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自荐代表遴选程序

   (一)动员报名阶段(10 月 27 日—10 月 31 日)

   学生通过“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 sdxslhh)菜单栏“学代会”专栏或登录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官方网 站的“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表,自行填表报名。

   (二)审核推荐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6 日)

   各团市委、高校团委汇总所辖范围内的自荐代表报名情况及其相关材料后,对其代表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 学生由团市委、高校团委进行推荐。各市推荐不超过 2 人,高校 推荐不超过 1 人。推荐时应综合考虑民族、性别、类别等因素。

   (三)组织考察阶段(11 月 7 日—11 月 12 日)

   省学联秘书处委托各团市委、高校团委对推荐人进行逐个考察,分别形成考察报告。要严格考察程序,突出政治标准和站位。根据推荐的名额和代表条件、构成要素以及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最终推荐人选。
   (四)人选确定阶段
   省学联秘书处根据推荐情况,综合考虑地区、学校、代表性 等各方面因素,会同省学联主席团进行考核遴选,最终确定 10 名自荐代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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