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按照团省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青发〔2015〕15号)和团市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团发〔2015〕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主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团省委、团市委的部署要求,广泛发动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引导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总体目标是:2015年12月底之前我校专兼职团干部、全体在校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能够积极有序地参与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二、广泛发动、规范注册,壮大团员志愿者队伍
1. 积极宣传发动。各团总支要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在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中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把参加志愿服务作为入团教育和团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引导团员逐步认同志愿服务理念,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实践,不断强化团员意识教育。
2.分类做好个人注册。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推进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我校各级专兼职团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登录山东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www.sdzyz.com.cn/)完成网络注册。到2015年底,实现专兼职团干部和所有在校团员完成网络注册,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注册时,在就近服务机构下拉选项中选择:“菏泽学院”,所在市区选择“菏泽市”“牡丹区”,详细地址填写“大学路2269号”。
3.完善组织体系,推动团体注册。我校要以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学校要成立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青年志愿者协会,院系要广泛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
三、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团员志愿者作用
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是第一步工作,组织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长期任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根据就近就便原则, 引导团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 灵活多样地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为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条件,及时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丰富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鼓励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志愿者,按照规定自行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每名团员按照注册志愿者的标准,每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全团统一部署,深入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等全团志愿服务重点项目;鼓励院系团组织,结合本专业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设计有针对性的特色项目,如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社会管理、乡村文明等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