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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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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07日 19:51  点击:[]

各团总支:

按照团省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发〔201515号)和团市委《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菏团发〔20152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主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于进一步强化团员意识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团省委、团市委的部署要求,广泛发动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引导团员参与志愿服务。总体目标是:201512月底之前我校专兼职团干部、全体在校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能够积极有序地参与到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来

二、广泛发动、规范注册,壮大团员志愿者队伍

   1. 积极宣传发动。团总支要坚持组织化推动与激发团员内在动力相结合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中做好志愿服务宣传、意识培养和教育培训工作把参加志愿服务作为入团教育和团员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引导团员逐步认同志愿服务理念, 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实践,不断强化团员意识教育

2.分类做好个人注册。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教育部《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推进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我校各级专兼职团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登录山东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www.sdzyz.com.cn/)完成网络注册。到2015底,实现专兼职团干部和所有在校团员完成网络注册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注册时,在就近服务机构下拉选项中选择:“菏泽学院”,所在市区选择“菏泽市”“牡丹区”,详细地址填写“大学路2269号”。

3.完善组织体系,推动团体注册我校要以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工作为契机切实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学校要成立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青年志愿者协会,院系要广泛成立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

三、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团员志愿者作用

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是第一步工作,组织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是长期任务。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根据就近就便原则, 引导团员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 将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 灵活多样地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为注册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创造条件,及时向注册志愿者发布服务信息、提供丰富的志愿服务项目和载体鼓励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志愿者,按照规定自行采取各种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每名团员按照注册志愿者的标准,每年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20小时。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全团统一部署,深入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等全团志愿服务重点项目;鼓励院系团组织,结合本专业实际,围绕党政中心工作,设计有针对性的特色项目,如扶贫济困、助老助残、社区服务、生态建设、大型活动、社会管理、乡村文明等领域的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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