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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12日 12:51  点击:[]

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团委): 

根据全国项目办关于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年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

2016年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从我省继续选派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自治区以及四川、青海等其他服务省区,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内容的志愿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见《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附件1)。

同时,我省将继续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2016年山东计划实行网上报名、招募,具体内容见《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附件3)。

二、做好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管理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在招募选拔、集中报到、服务开展、就业服务等各个环节做好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志愿者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狠抓落实,确保2016年西部计划及山东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推动工作深入、扎实、持久发展。

附件:1.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2.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3.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

4.2016年山东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


附件1

2016年山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6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全国项目计划在全国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我省选派指标另行通知)。

2016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实施规模。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我省招募指标的协商确定

全国项目办根据上一年度招募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我省招募指标。我省将根据全国下达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实际情况确定各高校新疆、兵团、西藏、青海等的招募指标,其他服务省的招募指标,由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省项目办协商确定,再由省项目办下达给相关高校。

3. 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二)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 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1. 政策保障

(1)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考研加分、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2)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3)服务期满2年内,志愿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2. 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高校项目办应完善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全国、省项目办今年继续对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四、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由服务地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社会保险服务省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在全国项目办拨款后,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各高校项目办。

五、地方项目

我省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为共青团组织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牵头承办,并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的有关政策。


附件2

2016年西部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1

6月1日前

收取报名表

网上审核

志愿者报名表需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2

报名截止前,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做好志愿者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调整。

3

612日前

选拔录取

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验等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并书面备案。招募省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组织选拔。

指标分配

招募省项目办根据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以及往年招募情况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岗位对接

省项目办将招募岗位通过西部计划系统分配给各高校,由高校在系统内将岗位对接给相应拟招募志愿者。

4

体检

高校项目办须安排专人组织拟录取者统一前往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严格按照体检标准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高校项目办统一垫付,随后省项目办将拨付给高校。

5

公示并

签订协议

高校项目办要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规定拟服务期限(1-3年)。招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高校项目办在系统中确认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相关部属高校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指导3年期志愿者与本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机构办理相关助学贷款减免申请事项。

6

615日前

录取志愿者

招募省项目办负责汇总本省录取名单,按照全国项目办招募指标分配表、学历比例要求和岗位需求进行审核,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将结果反馈至服务省。

7

721日前

补录

各高校项目办要建立西部计划志愿者候备人选库,将落选的报名毕业生择优纳入候备人选库。如出现志愿者流失,各招募省可优先推荐候备人选库中的毕业生,招募不足部分由服务省就近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招募选拔工作要求和选拔程序进行,确保招募质量。


附件3

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6年,山东计划继续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全省招募选派山东计划志愿者(选派指标另行通知)。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6年5月16日至5月31日,高校毕业生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www.sdzyz.com.cn/)“山东计划志愿者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利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2.招募指标的确定

省项目办将根据2016年全省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并参照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3.选拔方式

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初审、笔试、初步面试等工作,省项目办将对各高校筛选出的志愿者统一进行最终面试、体检。

(二)报到、培训及上岗

1.报到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山东计划志愿者(携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于7月底前到各市项目办自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培训工作

志愿者报到后,各市项目办将举行山东计划志愿者欢迎仪式,派专人将志愿者送抵服务县(区),并开展为期至少1天的志愿者培训,帮助志愿者了解服务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适应生活环境。

3.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报名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组织保障

1.相关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服务期满志愿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享受相关政策,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由省项目办给予一定生活及交通补贴。生活补贴为1000元/人/月,交通补贴为500元/人/年。

3.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相关保险由省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2016年山东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内容

1

5月31日前

网上报名

登陆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www.sdzyz.com.cn/),在“山东计划志愿者报名”专栏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2

网上审核

报名截止前,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审核后,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山东计划志愿者报名”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

3

6月8日前

笔试、     初步面试

各高校项目办要在省项目办指导下,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初步面试等工作,按比例选拔志愿者,并书面备案。

指标分配

省项目办将根据2016年全省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并参照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4

6月24日前

最终面试、  公示

省项目办将对各高校筛选出的志愿者进行最终面试,面试结束后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公示。

5

7月1日前

体检并

签订协议

省项目办将统一组织体检,高校项目办要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规定拟服务期限(1-3年),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6

7月底前

报到、培训

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入选山东计划志愿者(携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各市项目办自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志愿者报到后,参加市或服务地项目办举行的为期至少1天的志愿者培训。

7

8月15日前

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报名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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