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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团总支考核细则

2015年08月26日 09:16  点击:[]

菏泽学院团总支考核细则

为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基层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活力,逐步建立起团总支自我完善、自我提高、自我约束的新机制,进一步明确团总支的工作目标和责任,使我院团的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团委决定对各系团总支工作进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团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学团会建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团的宣传工作等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基础分100分。
二、考核标准
1、思想政治教育(20分)
⑴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和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并付诸实施,活动成效明显。(4分)
⑵注重开展形势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周四政治论坛、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好大学生日常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活动。(4分)
⑶坚持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认真组织形势多样的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八荣八辱”重要思想的学习、宣传和实践活动,围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内容丰富、效果良好的教育活动。(3分)
(4)围绕“与祖国共奋进,与学院同发展”、“向团代会献礼”、“传承五四薪火,建功和谐校园”、“特色、质量、创新”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向中国群英会致信精神,力争“四个新一代”的时代青年。(4分)
(5)充分利用党的“十七大”召开、香港回归10周年、纪念建团85周年等重大时机,深入开展党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富有特色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3分)
(6)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载体和新方法,创新工作载体,及时报送工作情况。(2分)
2、团的组织建设(15分)
(1)团总支干部配备齐全,制度规范,有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并及时上交团委以备审阅、存档。所属团支部按照《团章》规定,定期进行换届。(3分)
(2)本着“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积极做好年度团员评议、学生干部选拔、评奖评优、推优入党等工作,充分发挥“推优”工作在共青团建设中的作用,建立完善的“推优”工作制度,规范“推优”程序。(3分)
(3)确保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率达100%,及时足额完成当年团费收缴工作,认真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团的组织情况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5分)
(4)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积极开展争创“红旗团支部”活动,增强基层团组织、团支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4分)
3、科技创新活动(10分)
(1)建立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领导小组,有科技创新活动学年度计划和总结。不断完善鼓励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奖励机制。(5分)
(2)指导并帮助学生开展经常性的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按团委部署,认真组织本系学生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山东省机电产品创新设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等各种比赛,配合团委选拔优秀作品参加省里的比赛。(5分)
4、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活动(15分)
(1)重视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社会实践及青年志愿者活动学年度计划和总结。。(2分)
(2)圆满完成团委部署的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各项具体任务和指标,相关活动计划、活动总结、调查报告、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材料报送及时,内容真实。(5分)
(3)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社区援助服务活动,有制度化、持续性的服务项目。及时、准确地报送活动相关简报、图片、总结等材料。建立一个或多个长期合作的同时又具有多重功能、多方受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经常性地开展活动。每个基地另外加2分(以挂牌为准)。(5分)
(4)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志愿者活动。(3分)
5 、校园文化活动(10分)
(1)广泛开展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挂靠在本系的社团管理规范,活动范围广泛,活动成效显著。各系每挂靠一个校级社团并管理有效另外加2分,累计加满10分为止。(5分)
⑵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及文体比赛活动,积极参加大学生艺术节和读书节等由校团委组织的大型活动,配合团委推荐优秀节目参加山东省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比赛活动。(10分)
6、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10分)
(1)举办形势报告会、就业政策讲座、学习班等活动,与招生就业处相配合,积极邀请青年创业知名人士为学生做创业报告,对学生进行创业、就业的指导和培训,并积极向社会举荐优秀大学毕业生。(3分)
(2)积极寻求企事业单位支持,加强大学生青春创业基地暨“学士后流动站”建设。认真组织学生进入基地或流动站锻炼,建立提供锻炼岗位的企事业单位用工信息库和准备进站的应届毕业生信息库。积极建立大学生青春创业基地暨“学士后流动站”,每建一处另加2分(以挂牌为准)。(4分)
(4)做好每年一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积极推荐、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志愿服务西部。每有一名毕业生到西部志愿服务另加2分。(3分)
7 、学团会建设(10分)
(1)学团会组织健全,机构设置科学,干部配备齐全,规章制度规范。(5分)
(2)加强对学团会工作的指导帮助,支持学团会开展工作。学团会“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发挥充分,在学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形象。(5分)
8、其它方面的工作(10分)
(1)及时上报团的工作信息和大学生思想动态。(5分)
(2)积极主动地承担并圆满完成团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5分)
三、考核办法
考核根据“否决+常项工作+奖励+扣分”的原则,采取否决制、积分制、扣分制相结合的办法。具体为:
1、一票否决部分
本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团费上缴不足额、不及时的;无故不参加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取消参评资格。
2、常项工作部分
团委根据考核内容对各团总支工作进行评分。
评比方法:依据考核内容与标准对所有的工作进行累计排名(本文第二条每一项工作分值均为最高分值,依据工作完成情况由考核小组酌情打分)。
3、奖励部分
(1)为鼓励在工作中创新,规定:各团总支创造性地开展的工作,有工作计划、方案、活动情况、总结等材料,每一项加5分。每个团总支最多可上报3项,由团委认定。
(2)在团委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或团委安排参加的活动中,如 “挑战杯”系列比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读书节等各项活动中,获校级、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各奖励6分、4分、2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各奖励8分、6分、4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各奖励10分、8分、6分。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值增加一倍,集体奖项(如优秀组织奖)按一等奖分值计算,先进个人按二等奖分值计算。2007年“感动校园”十佳青年学生每人加6分,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加3分。
(3)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荣誉称号的,省级以上(含省级)集体奖每个加8分,个人每人加4分,校级、市级奖励分别6分、3分。
(3)为鼓励宣传团的工作,规定:凡在中央级新闻单位(报纸、电台、电视台)发表一篇反映团的工作稿件(下同),奖8分;在省级发表一篇奖5分;在市级发表一篇奖3分。上述稿件若在头版头条发表,分值增加一倍。在期刊上发表与团的工作有关的文章的,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刊物分另加8分、5分、3分。在校报上发表一篇反映共青团工作的加2分。以上均以稿件发表的报刊名索引及稿件的复制件或证明为准。
(4)每承办一项团委交办的全校性活动且圆满完成,每项(次)加3分(如艺术节期间承办的活动)。
(5)其它特殊情况如需加分,由团委研究决定。
4、扣分部分
(1)校团委召开的会议缺席一次的扣5 分,他人替开的一次扣2分;
(2)校团委安排的活动出现失误的一次扣2分;
(3)团费收缴不及时或未达到标准的扣3分。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与先进的表彰
各团总支的工作按以上程序累计加分后,从高到低确定3个“红旗团总支”、4个“先进团总支”。获得“红旗团总支”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职满一个考核年度的)同时授予“菏泽学院优秀青年工作者”称号,连续3年受校团委表彰的,可向校党委建议提拔重用。
评选结束后,校团委将组织召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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